本报讯(申文利 记者刘一丁)白山市建立长效机制,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,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。2008年,市区共受理投诉191件,为5119名农民工追缴拖欠工资718万元,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出台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》。制定详细措施,解决以往监管上的法律盲点,运用法律规范用工市场。针对年底农民工工资拖欠集中的情况,组织劳动监察部门对市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摸底,逐一排查登记造册,尤其对建设、交通等农民工集中的领域跟踪督促,对拒不给付的企业,加大惩处力度。
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。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,监督施工单位在用工前,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,并将用工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;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,作为评价企业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,对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,依法向社会公布;工程完工后,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,不组织竣工验收;提高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,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非法分包、转包行为,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招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;对长期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,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,建设部门视情节对拖欠单位分别给予限制招投标、不办理施工许可证、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等行政处理。